2005年7月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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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青年农民之死
新华社记者 周立民

  一位青年农民之死最近在安徽省太和县引起议论纷纷,也引起了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的密切关注。
    今年2月6日,太和县关集镇青年农民高帅被当地派出所从家中带走。3月2日,高帅的妻子王彩虹接到了县公安局下达的死亡通知书,称高帅在押期间病死看守所。
    乡亲们认为,高帅死于个别执法者的枉法,也死于个别执法部门的冷漠。
    
  举报他人乱占耕地 反遭执法人员殴打
  1980年出生的高帅,家住太和县关集镇中高村。他的邻居们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认为,高帅举报别人违规建房、被镇土地管理所工作人员狠打,是导致他死于非命的起因。
    家住村口公路边的王继红说,2004年9月10日,她看到镇土地管理所所长王德勇和工作人员王心志骑摩托车从村边经过,高帅跟在后面喊请他们停车,没被理睬后高帅赶到车前想拦住他们,请他们管管占地建房的事。
    让王继红没想到的是,王心志、王德勇骂了句脏话,下车冲着高帅就打。她说:“高帅当时就口鼻流血,被打倒在路边的坑里,抱着树爬起来,那两人还一左一右拳打脚踢,高帅衣服上都是两人跺的脚印子。”
    现场目击群众告诉记者,他们一再劝两人别再打了,两人根本不听,一直打了20多分钟。村民鞠文兰说:“他们下手太狠了,高帅满脸是血,胆小的都不敢看。高帅一拳也没还,脸都吓得煞白,哪敢还手啊。”村民王云纲说,高帅掏出手机想报警被拦住了,下手最狠的王心志还当场打手机给镇上的人,说“有人想打架,过来几个人,跟他玩玩”。
    村民季秀玲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跑去叫来高帅的哥哥高青、高亮。两人赶来后与王心志等人发生争执,双方打了起来,王心志被打伤。
    
  哥哥致人轻伤 弟弟却遭刑拘
    高青对记者说,看到弟弟被打后的惨状,他确实动手打了王心志。几位现场目击者介绍,双方打架后,高青在鞠文兰家打了电话向派出所报警,得到的答复是打得不算重,这次就算了,以后注意点就行,拒绝了他的出警请求。
    此后,警方一直未对高家当事人和现场目击者调查取证。一个多月后的2004年10月12日,高青接到太和县公安局的一份《鉴定结论通知书》。这份通知书显示,经鉴定王心志被打成轻伤,犯罪嫌疑人为高青。高青没有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
    今年2月6日晚,关集镇派出所给高帅戴上手铐从家中带走。高帅的妻子王彩虹说,高帅被抓时,她大声问:高帅没有打人,为什么抓他?派出所的人回答:反正人是他哥哥打的,抓他也一样。
    2月7日,关集镇派出所召集高帅亲属与王心志、王德勇当面调解。王心志提出索赔9000元。尽管他拒绝提供医药费单据,高家还是答应赔偿并凑齐赔款上交了。高帅的父亲高福敏告诉记者,派出所所长陈杰当时承诺交清了钱就马上放人,后来又说快过春节了没时间,过完年再说。节后上班第一天,高家得到的答复还是很快就会放人,“不耽误他回家过元宵节”。
    然而在高帅被刑拘后的第18天,其家人委托的律师去关集镇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发现,高帅的卷宗不仅没被移交到检察院报捕,就连县公安局也没移送。
    律师当即指出这违反了司法程序,但没有被理睬。
    
  重病未得及时治 高帅屈死看守所    
    高帅被刑拘时,妻子王彩虹和他结婚刚满周年。抱着他们几个月大的孩子,她悲痛万分:“高帅被抓走后,我就再也没见到他。”3月2日,太和县公安局宣布,高帅“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因心脏病死亡”。
    太和看守所向高帅亲属提供了一份医院病历记录复印件。这份病历表明,2月27日,太和看守所曾送他到医院急诊科就诊,诊断结果是风湿性心脏病、重度二尖瓣狭窄等症,医嘱写明“住心内科治疗”。可看守所没有这样做,两天后,高帅病死看守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高帅亲属高长征告诉记者,就在记者来到太和县采访的第三天,关集镇派出所所长陈杰提着烟酒来到他家,说自己是来“谢罪”的,陈杰提出与高家“调解”,表示可由镇政府出一部分、派出所拿一部分钱给高家,高长征当场拒绝了。6月20日,陈杰的亲戚又找到高帅家人,表示愿意赔偿20万元,再次被拒绝。高长征说:“他们甚至想收买我,我回绝了,告诉他们这是刑事案件,私了是违法的。”
    主管这一案件的中共太和县政法委书记王明华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高帅的刑拘是违法的,当地政法机关已对“高帅之死”展开调查,关集镇派出所所长陈杰已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刑拘,对太和看守所应负何责也正在查处。他告诉记者,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太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一定会彻查、严处。